台灣的媒體業
最團結的時候
往往就是某一家媒體犯了大錯
其他的總是恨不得趁這個機會再多幾拳.多踹幾腳
搧風點火的功夫堪乘一絕
E週刊是第一次挖人隱私嗎
還是因為出了人命
而受害者有可能是因為受到這個報導影響
所以才會注意到所謂的媒體殺人
這絕對不是唯一的一次
人總是健忘的
應該是說對於不干自己的事
總是很輕描淡寫的
大家有沒有想過
E周刊每一期的報導
其他的不管是電視或是平面媒體
還不是搶著報
深怕別人都有而我這家怎麼可以沒有
當你指著別人是殺人兇手時
有沒有想到自己也是最大的幫兇
24小時的新聞播放
報紙超大的版面
能挖能搶先報在說
媒體如果不能做到先查證再報導
就是永遠無限的墮落
當然
我們不能阻止他們報導的方式
但是我們絕對可以抵制它
甚至表達抗議
而這又回歸我一開始講的
人總是健忘的
輪迴又再輪迴
誰又是下一個犧牲者
媒體報導的方向也是跟著消費者阿
所以
不要看輕自己的力量
當然
漠不關心也是一個權利的表達方式
就像對於政治
認為什麼都沒差拉的人
往往就是政客首先要宰殺的對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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